所谓“24小时工作法”,即总部五个层级各用不超过24小时的时间不停顿地为基层或项目办理需要解决的问题。
具体要求是:总部各层级要将基层或项目需要解决的事项在24小时内办结。如24小时之内没有办理,网上办公流程默认同意并自动跳转至下一层级。如资料、手续不完整,应一次性提出完整性整改要求和建议,在24小时内反馈。公司用“24小时工作法”对“一天也不耽误、一天也不懈怠”企业精神进行诠释、细化,并将此上升到公司制度层面予以固化,作出刚性要求。
公司以此标准来下级倒逼上级,强化作风建设,对基层或项目反映的事项不能久拖不决或不管不问不报告,不以任何理由推诿不处理。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,公司将进行追责。二级公司、项目经理部也要对照此项工作法执行。